七旬牙医认无牌行医及管有抗生素药物 判缓刑及罚1000元

2020-04-28 12:30

被告何康强。
被告何康强。

曾在内地执业的七旬牙医,早年来港后一直偷偷在港执业。警方去年初接获投诉,于是上门「放蛇」睇牙,并拘捕涉案牙医,另又在其家中搜出受《抗生素条例》下管制的药物。牙医今在西九龙法院承认无牌行医及管有《抗生素条例》适用物质2罪。求情称自己仅有牙医此唯一技能,又透露因需照顾不幸脑中风的儿子才会冒险行医。

控方透露72岁被告何康强有4项相同案底,但最后一次已是1984年发生。裁判官刘绮云判刑指,被告虽有多项同类案底,但已是多年前发生,亦接纳被告本身有任牙医的技能而犯案,就无牌行医罪判监3个月,缓刑两年,另就管有抗生素注射疫判罚款1000元。

案情指,去年1月警方接获有人无牌行医投诉,调查后确定案发地址确有人执业,并确定执业者不是注册医生或牙医。至5月14日早上10时许,警方派员假扮病人,表示右边口腔有牙齿痛楚,要求被告提供治疗。当被告准备检验时警员表露身份,其他警员携搜查令入内,并检获大量用作牙科治疗的物品,以及写有「牙科医生何康强」的门牌。被告警诫下认罪,并称「我年纪大,做唔到其他工作,收少少钱帮街坊、熟人整牙同补牙」,而该些抗生素则用于治疗自己的牙周病。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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