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镭射笔照警被控管攻击性武器 应届DSE考生准保释

2020-04-24 11:17

被告陈俊杰(中)。张旭珊摄
被告陈俊杰(中)。张旭珊摄

19岁圣类斯中学中六学生涉在去年11月,从其居住大厦梯间,以镭射笔照射在楼下处理案件的警员,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毋须答辩,并将案件押后至6月19日,以待被告完成文凭试及给予他法律意见。其间他准以现金500元担保外出,但须遵守宵禁令及居于报称住址。

被告陈俊杰被控于去年11月2日,在西营盘高升街一橦住宅大厦20楼梯间,管有一枝镭射笔,意图将其用作非法用途。

据了解,由于被告当时身处20楼,投射到警员身上的镭射光线较微弱,故将不会控告他袭警罪。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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