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案】林子健讹称被掳走判囚5月 终院拒发上诉许可证明书

2020-04-22 10:59

林子健
林子健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3年前涉嫌向警方讹称并大肆宣扬自己遭内地汉迷晕掳走,双腿被钉上21口钉书钉,林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个月,本月初上诉失败而被即时收监服刑,他上周获准保释后今到高等法院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之证明书被拒,他在等候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期间需继续服刑。

上诉争议重要是关于原审裁判官信纳一名身为警察的「特设专家」,在调查时看过逾千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及与林子健相处8小时的「特殊知识」,而认定闭路电视片段中蒙面男子是林子健。代表林子健的陈伟彦大律师提出3个法律论点,当法官裁定拥有特别知识的证人「特设专家」身份作供时,适用于专家证人的法律原则、规限和指引是否完全不适用于特设专家?当法官裁定特设专家身份作供后,法官在法律上可否根据自己观察所得,在特设专家特别知识范畴内作出任何补充或额外的结论以及作出任何不吻合或矛盾的结论?若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法官与否指引自己如何处理特设专家证供以自己观察所得的不同?若答案是「需要」,法庭应给予什么法律指引?

律政司代表指出香港虽然没有对「特设专家」的专家证据的终极裁决,但外国在近40年前已有相关的完整法律原则,故认为上述争议毫无崭新的法律观点让终审法院厘清。李运腾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认为上述3个论点并不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故拒绝向林子健批出终审法院上诉许可之证明书,其裁决理由将尽快以书面形式颁布。李官另考虑林子健没有合理胜算或取得终审法院上诉许可得基础,同时亦取消其保释,林需即时收监继续服刑。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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