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案】林子健就定罪提上诉 官择日颁书面判词

2020-03-02 17:07

林子健就定罪上诉。 刘晓曦摄
林子健就定罪上诉。 刘晓曦摄

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嫌向警方讹称遭人迷晕后被掳走,更被人在双腿镶上21口钉书钉,裁判官去年裁定林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更形容林自编、自导、自演此拐带事件。林不服定罪上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李运腾法官席前审理。辩方质疑原审裁判官没有清楚解释,他是从自己分析或依靠控方证人依赖涉案闭路电视片段中蒙面男子的衣着、外型、服饰、背囊和内八字步姿,而指出片中人是林子健。

林子健今戴著KF94口罩出庭应讯,其律师团队包括民主党何俊仁律师,戴耀廷亦有到庭旁听并为林子健送上拥抱支持,庭内公众席及记者席只是隔行开放,以保证旁听人士隔行就坐保持距离。陈伟彦大律师代表申请人林子健提出上诉,陈指控方在原审开审时的案件概述中长达7页纸讲述林是自残讲大话,属先入为主,而且控方最后亦不能证实林是自残还是他残,更指无论林是自残或他残都只是为了增强其谎话的说服力。

陈指虽然林子建没有出庭作证,但裁判官亦应考虑林报警求助的可信性,如控方能证明林是被他残的话,便能证明林是被「标心」。陈亦称控方证人依靠闭路电视中蒙面男子背囊和内八字步姿的认人方法不应被裁判官接纳,因为身为警察的控方证人仅以拘捕林后8小时的观察,便被视为拥有特殊知识(Special Knowledge)的业馀专家(Ad Hoc Expert),但裁判官并没有裁定他是专家证人。陈指裁判官有否接纳控方证人指涉案闭路电视片段中蒙面男子的衣着、外型、服饰、背囊和内八字步姿与林子健吻合的说法极其重要,否则情况就像「搬龙门」,令裁判过程变得不公平。

下午审讯继续,律政司代表郑凯聪则指原审裁判官在审讯时可以自己观看涉案闭路电视片段,而且裁判官在推论证据时有权自己考量,并不用事先告诉辩方律师,法例亦容许裁判官自己推断片段中蒙面男子是林子健。郑指林子健当日穿著白底黑面鞋子、背著红边背包、步姿内八字,「样样都咁似(林子健)咁一定系佢」。

李官指他需观看涉案闭路电视片段来分析双方的上诉理据,亦指控方主要依靠分析片段而推论出步行路线及蒙面男子是否林子健,李官亦说:「如果成条街得一个人三头六臂嘅话都唔会认错人啦!」,双方律师亦没有反对。李官指需时考虑双方论点、案例及近3小时涉案片段,故把案件押后至择日颁下书面判词。林子健则在庭上大喊:「我无能力睇晒所有CCTV,如果唔系国家强力部门,系无可能做到呢样嘢,我系无辜㗎法官!」。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18
更新时间17:07

林子健曾展示其伤势。 资料图片
林子健曾展示其伤势。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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