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区开花】涉牛头角站非法集结等罪 6男女准保释

2020-04-09 16:07

被告林恩铃(左);被告雷启添(右)。 张旭珊摄
被告林恩铃(左);被告雷启添(右)。 张旭珊摄

去年10月13日,有网民号召「18区开花」示威,多区爆发冲突。当天牛头角站一带有示威者聚集、堵路及架起伞阵,警方其后到场驱散人群,有人被捕。经调查后,警方近日起诉6人非法集结、管有工具意图作非法用途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今天到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们暂时毋须答辩,案件将押后至6月29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被告法律意见。各被告准以5000元担保,期间须居于报称地址、不准离港及每周到警署报到。

6名被告依次为陈松琛(20岁,学生)、林恩铃(25岁)、赖心诺(17岁,学生)、吴欣庭(21岁,学生)、何俏朗(20岁,学生)及雷启添(33岁,文员)。首5名被告被控于去年10月13日,在港铁牛头角站外非法集结。

其中3人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工具意图作非法用途。包括陈被控管有3包索带及3支士巴拿;赖被控管有一支螺丝批,及林被控管有一罐打火机油、一卷铁丝连一个扣及一包索带。

林再另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指她于同日同地,管有一罐黑色喷,意图用以损坏他人财产。

雷则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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