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驾致女乘客死亡 GoGoVan司机判囚16个月

2020-04-09 15:21

当日车祸,女死者(右下红圈)被抛出车外。 资料图片
当日车祸,女死者(右下红圈)被抛出车外。 资料图片

29岁GoGoVan兼职货车司机,去年初接载一女乘客由九龙湾前往马鞍山,但肇事司机左转出公路时失控撞上电表箱,女乘客被抛出车外,送院后证实不治。司机早前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和非法载客取酬等罪,今在区域法院被判囚16个月,停牌5年另要罚款2000元。

29岁被告郑伟立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非法载客取酬和没有第三者保险使用汽车共3罪。

法官林嘉欣判刑时提到,法庭需要向公众传达危险驾驶将严惩的信息,法庭接纳被告非以不负责任的态度驾驶,他只因不熟悉路线及以高速转弯而导致意外发生。林官又指若被告决意拒绝接载死者,亦未必会导致意外发生。

案发于去年1月4日晚,被告接载谢姓女死者由九龙湾前往马鞍山,当客货车驶至龙翔道左转入斧山道支道时,失控铲上右边行人路,撞倒一个石屎电表箱导致右边趟门损毁脱落,死者被抛出车外,司机则被困车厢内。死者同日送院证实不治。另由于死者当时没有行李在身,不合乎客货车载客定义,故非法载客取酬罪指控成立。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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