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非法集结1男事隔半年被控袭警 两案今提讯 

2020-04-07 16:04

男被告高朗(左图中间黑鞋者)。女被告张逸然(右图)。陈楚琨摄
男被告高朗(左图中间黑鞋者)。女被告张逸然(右图)。陈楚琨摄

《禁蒙面法》于去年10月初生效后,一连数天全港各区均有示威活动,有示威者在观塘站聚集,打破升降机内的玻璃,又以喷漆喷字等,警员其后在街上拘捕3男1女学生,4人被控非法集结、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同日亦有一男向警车扔杂物,警员下车拘捕时遭对方反抗,该男子疑打及推警长胸口,事隔半年被控一项袭警罪,2案今午在观塘法院提讯。

4名被告依次为14岁及15岁少年、两名同为18岁男被告高朗及女被告张逸然,4人同被控于去年10月7日在港铁观塘站A1出口2号升降机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加非法集结。

未成年两人另被控刑事损坏,指两人在同日同地损坏该部升降机。15岁少年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同日在观塘瑞和街近康宁道咪表管有3B级雷射笔。

而高朗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及抗拒警务人员共3罪,指他同日在瑞宁街12号外,管有攻击性武器即弹射器及弹珠;以及管有及控制一把可换头金属棒、一把锯、一把斧头、一把铁铲、两瓶喷漆、一把锤、两个打火机及一把可折叠刀;他又在同日同地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员X。女被告张逸然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指她在瑞和街63号外拥有一瓶喷漆。

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6月16日以待索取文件,另代表高朗的大律师表示将反对警员的匿名令,控方回应指下次提堂会就警员匿名令进行讨论。4人现续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期间要守宵禁令,除转车不可踏足观塘站,亦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另一案被告22岁被告吴智晋,报称任职健身教练,袭警罪指他于2019年10月7日在新界将军澳唐德街博爱医院八周年邓英喜中学外,袭击执行职责警长甲。

裁判官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5月19日以待索取法律文件。另由于辩方反对将涉案警长以匿名处理,控方亦需时待律政司派员到庭作陈辞。吴续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及须住在报称地址。

法庭记者:陈楚琨

男被告高朗(中间黑鞋者)。陈楚琨摄
男被告高朗(中间黑鞋者)。陈楚琨摄
女被告张逸然。陈楚琨摄
女被告张逸然。陈楚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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