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伸缩棍胶索带半年后被控 职工盟干事及两学生准保释

2020-04-02 13:29

被告职工盟邓建华。
被告职工盟邓建华。

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各区均有示威活动,职工盟干事邓建华及一对男女,被指管有伸缩棍、「可发出激光射线的仪器」以及胶索带等物。事隔半年,3人各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提堂。3人续获准保释外出,2案同押后至5月28日再讯。

控罪指,30岁被告邓建华于去年10月6日在九龙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内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伸缩棍及两包索带,意图将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辩方申请将案押后至5月,以索取控方文件,邓续准以2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及及须住在报称地址。

另外两被告为19岁男学生陈华斌及17岁女学生李芷盈,两人各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罪指2人于10月6日在九龙大埔道56号后巷管有可发出激光射线的仪器,李则多管有一包胶索带,意图将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辩方亦申请将此案押后以索取控方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两人亦续准以原有2000元保释候讯。

另外,同日亦有一名15岁少年,涉在九龙塘真光里1号,管有1支弹叉及4粒波子,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在九龙城法院少年庭提讯。由于家属反对,记者未能入进旁听。案件押后至6月12日,以待辩方索取控方文件,被告现以2000元保释外出。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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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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