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男子涉与18岁少女肛交,被起诉一项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 资料图片
40岁男子涉于去年12月,与一名现时18岁的少女肛交,近日被起诉一项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今日被解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将押后至6月19日,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验被告的手提电话内326段事主的色情影片,及过千张事主的色情相片,并会作病理学及DNA分析,以及调查事主的自愿性。被告的担保申请被拒,须还押看管。
被告M.W.L(英文名简写),报称为保安员。他被控于2019年12月18日,在香港仔一屋邨单位内与年龄在21岁以下的女童X作出肛交。据悉,X为被告女朋友的女儿。
法庭记者:张旭珊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