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配偶申请公屋覆核胜诉 彩虹行动促政府勿上诉
2020-03-04 18:41
一名男子与同性配偶以夫妇名义向房委会申请公屋被拒,高等法院裁定房委会有关做法属违宪,应重新审视申请。彩虹行动欢迎高院作出的裁决,称是次胜诉对同志社群而言是重大喜讯,但香港社会距离真正的平等共融依然遥远,希望港人继续为推动同志平权而努力。
彩虹行动指,世界各地陆续落实婚姻平权,但特区政府「择错而固执」维护歧视性小众的制度,又拒绝推动保障性小众免受歧视的法例,令同性已婚伴侣要交付较多的税款,更不能联名申请公屋,「生不能同居,死不能合葬」,又斥责是次司法覆核反应政府对同性婚姻的歧视,以歪理制造社会的社对立和仇恨,质疑当局兴建公屋时,是否要先撇除同性恋者人口,以整个同性恋社群作为加快异性恋家庭上公屋的工具。
彩虹行动对政府代表在司法覆核中的言论深感遗憾,并促请别要就是次司法覆核的结果上诉。若要加快基层市民的公屋轮候时间,增建公屋才是正途。彩虹行动要求香港政府立即展开性倾向歧视立法的程序。而彩虹行动成员岑子杰亦正就政府拒绝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望香港人继续关注和支持香港同志平权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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