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涉「大声公」袭警表证成立 结案陈辞控辩争持不下

2020-01-21 12:37

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疑以「大声公」袭警案,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控辩双方一度就传召专家证人、法律及事实层面作结案陈辞等议题争持不下,辩方更对控方行为感「震惊」,裁判官最终裁定表证成立,被告选择不自辩,下令双方须于明早呈交书面陈辞。负责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高振邦医疗报告的医生,坦认自己并无耳鼻喉科专业资格,报告中的病史及某些病徵是高自述。

主控官陈文慧欲传召东区医院副顾问医生黄宇晖作作专家证人,惟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明言反对,指今早始得悉事件,专业证人与专家证人有极大分别,指摘控方未有事前呈交黄医生的背景资料。裁判官梁嘉琪最终要求黄医生需于庭外讲述其背景及控方留意提问的限制。

坦认自己并无取得耳鼻喉科专业资格的黄医生,于11年考获家庭医学专科资格。他指在撰写高振邦的医疗报告时,其病史及一些病徵均依赖其口述,更形容自己并非最适合讲解报告的人。

警司高振邦接受彭大状盘问时称,区大部分时间都将扬声器向他,而非向上。彭大状问,现场嘈吵是否需要使用扬声器,令对方听到自己说话。高认同需要沟通,但并非将扬声器「队埋黎」。彭大状指区当时想引起高关注,但他并无理会,高并不同意,指当时有作适当回应。

陈主控官拟就法律及事实层面作结案陈辞,指自己做过很多案件,每次及每级法院均可让控方作结案陈辞。惟遭彭大状反对,直言对其每次作陈辞的行为感震惊,并举出英国及香港终审法院案例,当被告选择不自辩、不传辩方证人、有辩方律师代表时,控方有权作陈辞,惟必须简短,同时不应经常行使此权。梁官问陈主控官是否需查看辩方呈上的案例,陈回应指「我知,唔使啦!」彭大状闻言即嘲讽「知但似乎无实行喎!」梁官最终要求双方明早交出书面陈辞。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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