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学炸弹案】涉藏TATP炸药 18岁男生不准保释

2019-12-02 15:58

明爱马鞍山中学日前报案指校内怀疑有爆炸品。资料图片
明爱马鞍山中学日前报案指校内怀疑有爆炸品。资料图片

警方日前接报,在明爱马鞍山中学内发现怀疑爆炸品,行动中拘捕2名学生,其中18岁男学生涉管有0.5克的爆炸品TATP,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上周五被告保释申请被拒。惟未到8天保释覆核,辩方表示因上次申请有所遗漏希望可作补充,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则提醒此举非一贯做法,但他考虑到被告年幼尚且再听取陈辞。高官听取双方陈辞后拒绝被告保释申请,同时促请控方于下次聆讯时提供更实质的化验结果。

辩方提出蚝涌爆炸品案例,表示被告可不接触任何爆炸物品的相关资讯,并呈上一份港大化学系博士邝士山的报告,质疑涉案物品是否构成爆炸品,表示本案证供未如控方所言般严重。另外,辩方强调学校及家庭十分支持被告,鉴于化验需时,未必能在短时期内定下审期,希望法庭允被告外出候讯。控方则有反驳,案件现时没有重大转变。高官听罢陈辞后,拒绝被告外出候讯。

18岁被告黎文光,他被控于本年11月27日在沙田锦英路2号,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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