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要健全特首对中央政府负责制度

2019-11-0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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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周闭幕,会议通过多项治理港澳方针,在必须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下,包括要健全特首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及支持特首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

《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上周公布,四中全会通过及要求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实行管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絶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綫的行为,絶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并对治理港澳工作提出五大任务和要求。据最新公布,当中包括健全特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

其馀已公布的,包括要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完善特区与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完善中央对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及加强对港澳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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