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示威者就警索医疗报告提覆核 押后择日颁布裁决

2019-11-04 17:14

代表爆眼女示威者的大律师却申请为文件更改字眼被拒。资料图片
代表爆眼女示威者的大律师却申请为文件更改字眼被拒。资料图片

爆眼少女在‪8月11日‬的示威活动中疑被警方发射的布袋阵击中右眼一事众说纷云,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批出的搜查令向医管局索取爆眼少女的医疗报告,少女以「K」为化名入禀司法覆核,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展开审讯。

代表爆眼少女「K」的彭耀鸿资深大律师在审讯开始时申请为文件更改字眼,但代表答辩方的莫树联资深大律师反对并指出涉案搜查令早已「全面执行」(Fully Executed),令到更改微细字眼毫无意义,而且涉案医疗报告并非在密封状态,警方早已阅读涉案医疗报告以调查案件,林云浩法官闻毕双方陈词后拒绝根据K一方所指更改文件字眼。

彭耀鸿资深大律师指出K现时仍是希望法庭禁止警方存取有关K的资料,并希望取得搜查令以便作进一步法律程序,亦要求警方提供现已取得有关K的资料列表。彭指警方申请搜查令时理应向裁判官提供有关案件的背景资料,而非盲目要求裁判官签发搜查令,而且希望得知是哪个上级指示警员去为K的医疗报告索取搜查令,亦质疑此举侵犯K的私隐权。

代表答辩方的莫树联资深大律师则指,警方执行搜查令进行如搜屋及查看银行纪录时,本身亦有侵犯疑犯的私隐权,但警方跟进任何有合理犯罪怀疑的被捕人士时,法律亦授权警方取得资料以蒐集证据,疑犯不会获得与常人同等的私隐权保障,但只能旨在取得平衡或K能否寻求公平公正。

莫树联今午续指爆眼少女K在一直知道警方为其资料申请搜查令,同时又声称自己正准备入禀推翻警方搜查令,但却「只说不做」,警方更没有义务向她透露警方的调查资料及调查人物。莫指称K现时申请司法覆核间接影响其他有关案件,例如其他与K同场被捕的案件亦被延误。莫指出K被捕时全副武装,亦被质疑曾参与非法集结及袭警,故令K曾否参与非法集结及在事发地点如何受伤成为警方调查之一。

彭耀鸿则指此司法覆核案的确令警方对有关案件的调查带来阻滞,但普罗大众只能以司法覆核的形式向法庭求助,为求保障自己及其私隐权,更何况持枪持催泪弹的警队亦前来法庭寻求禁起底的济助。彭指虽然答辩方称K无权查看该搜查令,但彭坚称K有权避免自己的权利,亦有权挑战此搜查令。

林云浩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把案件押后择日颁布裁决。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2:45
更新时间: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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