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校社工涉非礼强奸轻度智障女生 女事主怕会被杀不敢逃离 

2019-11-04 17:07

特殊学校驻校社工被指自前年7月起一年内,涉嫌强奸一名轻度智障及患有自闭症的女学生,并涉嫌在学校、公园及停车场等地非礼、企图强奸该名女学生。社工否认非礼、肛交、强奸、企图强奸共19项控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

开案陈辞透露,被告翟光辉于案发时55岁,他自1994年起在一间特殊学校担任驻校社工,由于学校规定,被告只需负责为男学生提供辅导,因此被告毋须为事主提供辅导。去年6月中,事主母亲获其他家长告知,被告对事主似乎「特别关心」,她遂检查事主手机内的信息,发现内有被告及事主不寻常的对话,于是向校长投诉并报警处理。而在报案前,事主亦曾向其孪生姐姐及父母透露她与被告的事宜,而其姐有拍下他们二人的WhatsApp的对话内容及事主的日记。

事主在录影会面时向警方透露,自2017年被告会利用她参与课外活动的机会,趁机带她进餐时性骚扰她。同年7月,被告趁事主上高尔夫球课时,坐在其身旁对她毛手毛脚。至12月时被告更带事主到学校天台,以手侵犯其私处,又要求事主摸其下体至射精。

去年3月被告在社工房内对事主上下其手,翌月4日更带她到一大厦天台房内强奸,随即更打算肛交但不成功,事主因怕自己受害故未有反抗。两日后,被告带事主到屯门黄金海岸,非礼她逾半小时。由5月9日至6月9日,被告曾于荃湾公园、社工房、大榄郊野公园等地,非礼及意图强奸事主。

事主确认自己不愿与被告发生上述行为,而被告曾赠予她总值8000元的礼物和现金,她亦曾拒绝收下但不果。

事主今透过视像作供,2001年出事时的她,首次案发时未满16岁,为涉案特殊学校中五学生。庭上播放事主的录影会面片段,她忆述去年4月4日遭强奸一事,提到事后洗澡时发现自己下体有血,怀疑自己「破咗处女膜」,被夺去处子之身。她又指自己想过逃走,但「觉得佢(被告)会杀死自己」,因此只有一直凝视门口,未敢逃离天台屋。

事主忆述,去年4月4日被告强带她到朋友的天台屋,一入到屋即时脱去事主衣物,对她「揽揽锡锡」后戴上安全套又使用润滑剂以进行性交,她提及被告因担心安全套会穿,因而换过4、5个安全套。事主指自己当时感到「唔舒服」、「痛到出唔到声」,她表示洗澡时发现下体有血,认为自己「破咗处女膜」。事主强调不愿与被告发生性行为,自己曾想过逃走,但「觉得佢(被告)会杀死自己」,对方又伸手阻止她离开,所以她只有望著门口而未有逃离。

事主续称,5月9日她与被告到长沙湾广州午膳,期间接到母亲来电著她到荃湾如心广场取单,但被告拒绝更在荔枝角站捏事主颈及扯书包以阻止她离开。被告又一直尾随事主,扯她到荃湾公园对她上下其手,事主表示因害怕而任人鱼肉。

聆讯明续。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5:10
更新时间: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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