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会IT界贿选种票】的总干事等3人准保释 押12月再讯
2019-11-01 10:57
包括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干事在内的2男1女,涉及2016年IT界的立法会贿选事件,被廉署控告参与贿选及种票勾当。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2月30日再讯,以便辩方索取法律文件,期间3人继续获准保释。
被告包括的总干事李林昌(47岁)、的总会员陈俊成(60岁)及其女儿陈晓彤(31岁,接待员),三人同被控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
控罪指他们涉嫌于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期间,一同串谋和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在该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无合理辩解而向陈俊成、陈晓彤及陈氏的两名家庭成员和一名友人提供每人1000元,作为该五人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
陈俊成及陈晓彤另被控一项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指他们分别涉嫌于或约于2016年5月21日,在该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无合理辩解而接受1000元作为他们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
法庭记者:黄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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