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独立运动 毁灭性的对决
2019-10-30 11:00
政府选举主任DQ参加区议会选举的黄之锋,这个结果并不出乎意外。政界本来估计要DQ更多本土派候选人,如今只DQ黄之锋一个,比想像中为少。
选举主任在解释黄之锋被DQ的理据时指出,在黄之锋的回覆中,黄没有直接回答是否仍然提倡和支持「民主自决」作为前途的选项,显然不会有意图拥护《基本法》。而黄之锋就指政府作政治筛选,剥夺他的参选权利。两者涉及不少法律争拗,相信最后要由法庭解决。
这里先不谈法律,主要谈政治。特区政府讲法律之馀,当然也讲政治,其实黄之锋何尝不讲政治呢?他跑到美国国会,要求美国通过《香港人权民主法》制裁香港,这不是政治是甚么?在一场胶着的示威浪潮中,黄之锋要求一个外国介入香港的事务,并要美国为他参选扫清障碍,声言他已把十八个选举主任的名单提交美国,若选举主任DQ他们,就叫美国制裁选举主任,这不是借外国去恐吓选举主任吗?
香港的政治纷争,过去十年经过多重质变。以前是泛民主派和建制派之争,由于当时的泛民是真正的「和理非」,所以是君子之争。但自从激进民主派冒起后,政治开始变质。到二○一二年本土派冒起,说穿了就是独派,他们行动激进,快速抢夺了民主派对香港群众运动的领导权。香港的社会运动,就以自决之名,蜕变成一场独立运动。
由于打正旗号搞独立运动,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的「煽动叛离」罪行。本土派就把港独诉求包装成自决,话《基本法》只规定香港制度至二○四七年,之后可以民主自决,当中包括独立的选项,借此规避刑责。所谓自决的主张,就是港独的一个变奏。他们在宣传上鼓吹香港人可以自由决定,也符合年轻人热爱自由的特性,很易大行其道。港独思想,在网上汇集成汹涌暗流。
所以黄之锋DQ事件,表面看是一场选举的纠纷,但这只是冰山的一角,背后是名为自决、实为港独的巨大议题。本土派寻求美国支持攻击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就把事情进一步复杂化。特区政府面对这种局面,其实选择不多。要么全线退让,要么硬打一仗。
美国支持所有敌对国家的少数族群独立建国,为的是打散对手的实力,一个国家大片土地和人民分裂出去后,实力自然大减。美国最经典的「成就」,就是由一九八九年开始,支持大量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独立,令整个东欧铁幕土崩瓦解,彻底压制俄罗斯。
美国反对所有同盟国家的少数族裔独立建国,为的是保存自己友的实力,例如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的独立运动,其领袖最近遭西班牙判刑九至十三年,加泰罗尼亚因而出现暴力示威,西班牙政府强力镇压,美国不吭一声。当然也不会通过一条《西班牙人权民主法》,去制裁西班牙了。
这就是双重标准。中国崛起挑战美国,美国自然支持中国境内各种独立运动,无论港独、台独、疆独、藏独全部都支持,最好搞到中国四分五裂,饥民遍野。
搞独立运动,不是请客吃饭,是毁灭性的对决。香港只有一千一百零六平方公里的小地方,要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陆独立出去,可能吗?政客贩卖理想,要上位夺权,自然要落一定的注码,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领袖的下场,已经有办你睇。我们一介蚁民,就不要跟住人家去癫了。(卢永雄)
全文刊于2019年10月30日《头条日报》「巴士的点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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