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会选举】黄之锋被裁定参选提名无效 选举主任提两DQ原因
2019-10-29 11:06
参选南区海怡西选区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已经被裁定提名无效,并获选举主任发信通知。
黄之锋在个人FACEBOOK专页公布,今早10时45分收到选举主任蔡亮通知提名无效,他将于今日下午1时半于公民广场会见传媒回应。他强烈谴责政府进行政治筛选和审查,剥夺其参选权利,反映选举主任沦为思想警察。
选举主任回覆他被DQ的理据有两个,包括在其第一次回覆中,黄之锋不但未弃有关纲领,或否定他与有关的联系,反而要看进一步(在回应问题(11(c))时详述他对有关纲领的理解,声称他的看法其实与周庭的相同,以及另一原因是,在其第一次及第二次回覆中,黄均没有直接回答是否仍然提倡和支持香港独立作为前途的选项。从第二次回覆可见,黄之锋看来只是自行作出评估而认为,现时香港缺乏足以使香港独立成为自决前途选项的民意支持。
从客观角度和有关背景看,他的答案可理解为独立能否作为香港人的选项,取决于香港民意如何,这明明是与《基本法》背道而驰引起的。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有1名候选人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发言人表示,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强调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区议会议员的职责,同时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政府发言人表示,选举主任根据相关选举法律,有责任和权力作出有关决定,决定旨在令区议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黄之锋参选的海怡西选区,另外两名候选人已获确认参选资格,分别是报称民主派的林浩波和新民党陈家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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