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黄伟纶:《收地条例》觅地不是针对「地主」的措施

2019-10-17 16:09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下午会见传媒。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下午会见传媒。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下午会见传媒,交代各项相关措施。发展局局长黄伟纶表示,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提过,收棕地建屋是有共识,收地不是看拥有人是谁,而是看城市规划,以规划行先,该土地若合适,通过土地规管,就会去收地用作建屋。

黄伟纶指出,政府过往一直有用《收回土地条例》,但用于公营房屋发展的次数不多,过去5年只有10个项目公屋有关,要动用条例收地。

黄伟纶又指,政府都曾遇过司法覆核挑战,但政府都胜诉,因为政府徵地是基于「公共用途」,强调规划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要「把关」。他又指,公帑需要善用,无意改变收回农地的价格机制。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回应过渡性房屋问题,指未来要多建8000个单位解决房屋问题,另因建设大型的屋邨要庞大的支援团队帮助,所以需要找市建局等专业团队协助。

建立时间:1558
更新时间:1609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