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行政主任涉私吞学校逾31万 万 欺诈罪脱13项盗窃罪成囚2年

2019-10-10 13:17

被告刘赛华。
被告刘赛华。

厂商会中学女行政主任涉嫌2015年起隐瞒自己与公司东主友好的关系,向该公司订购30万元的食物、窗帘及桌椅;以及涉嫌将学校交流团款项、杂费及冷气费等逾31.8万元据为己有,总共涉偷窃及欺诈校方逾62万元。行政主任早前被裁定使用虚假文书和欺诈2罪表证不成立,法官今在区域法院裁定她2项欺诈罪脱,其馀13项盗窃罪成。

辩方续指,被告犯案出于一时愚蠢,事件自2016年被揭发至今,被告一直承受巨大压力。惟法官反驳,本案并不涉及延迟起诉,被告感到困扰是她咎由自取。法官续指,案件涉及违反诚信,就算事后被告有意「填数」,她也从没向校方透露意愿,判处她入狱2年。

针对罪成的13项盗窃罪,法官判辞中指出,被告在其寓所内中被搜出的11张支票,有充足理由证明被告在2015年12月至翌年3月,13度擅自挪用逾31.8万元的学校公款后,尝试签发11张同额支票给校方「填数」。守则规定,职员收受校方的费用后,须立即放入学校银行户口或学校夹万。任何人并不能以暂时保管为由,挪用公数为己用。

至于其馀2项脱罪的欺诈罪,法官认为校方虽在守则上规定,倘若职员和生意夥伴有「私交友好」的关系,须要向校方申报。虽然被告没有,但控方未能证明被告和涉案公司东主仅是生意上的友好,抑或是私底下的友好。就算情况是后者,控方亦未能证明2人友好的程度有多亲密。

54岁被告刘赛华求情指,自己2012年考获商学士学位资格,已婚并育有一名26岁女儿。她亦面对糖尿病和胆固醇过高的问题,又致力参与公益慈善事务,包括担任义工,又曾参与2008年奥运香港马术项目的义工工作。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250
更新时间: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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