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屯公】涉藏改装伞被控管有武器 15岁仔保释期再涉案还柙壁屋

2019-09-23 12:20

案件今在屯门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 资料图片
案件今在屯门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 资料图片

屯门公园卫生关注组发起9月21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尚有一星期才满16岁的少年在屯门交通交汇处被警方截查,搜出80厘米长经改装雨伞、55厘米长行山柺杖、喷漆、一樽混有腐蚀性液体的绿茶、雷射笔、面罩、口罩、头盔等物品。少年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在屯门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由于被告涉及另一案示威案,而本案则在其保释期间下再犯,裁判官拒绝其保释申请,被告须还柙壁屋,交由惩教看管,他须于监房渡过16岁生日。

裁判官查问控方被告一星期后便满16岁,质疑是否仍要被告返回少年庭提讯,控方则表示稍后会谘询律政司法律意见,暂定仍在少年法庭再讯。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15日于少年庭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搜获的行山杖及雷射笔须交由警察枪械训练课化验、以及绿茶的混合物是否含有腐蚀性液体。控方指被告在保释期间被捕,反对其保释外出。

辩方则表示控方案情未有提及行山杖经改装,认为属「烂咗嘅工具」,而且被告于下午1时被捕,并非于冲突现场被捕,甚至游行尚未开始,没有证据证明上述物品用于冲突现场,再三强调控方案情薄弱,直言警方不应起诉被告。裁判官认为被告于保释期间下犯案,重犯机会高,拒绝其保释申请。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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