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吓两学生买健身服务 健身中心4人分别判囚3周及服务令

2019-09-05 17:15

第二被告区存信。
第二被告区存信。

位于旺角的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其中3名销售员及1名健身教练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被指向两名学生作出威吓性营销,迫使两人在不情愿下购买共值逾2万港元的健身服务,4人早前被裁定两项作出威吓性营业行为罪罪成,今早在九龙城法院判刑,控方指两名被告涉另一同类案件被还押,其中两名被告的社会服务报告不正面,更于索取报告期间吸食毒品,裁判官经考虑后判两人监禁三星期,其馀两人则被判90至12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辩方于补充陈词中表示四名被告黄展泽、区存信、谭嘉希及张梓健均有悔意,其中黄及谭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负面。辩方续呈上数封求情信,指黄虽于索取报告期间被验出吸食大麻,惟黄非毒品的惯用者,相信是压力与情绪造成,故冀法庭以短期监禁的方式处理黄及谭。 辩方形容4名被告「少不更事,已痛改前非」,称区及张将会转行当教练及巴士司机。

海关于庭外向传媒表示是次案件属首宗被判监的怀疑健身骗案,判刑具阻吓作用,今年接到的同类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呼吁市民光顾信誉良好的店铺。

裁判官考虑到同类案例及有关报告后,指黄及谭过往纪录不良,亦不推荐进行社会服务令,短期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刑罚,最终判处两人监禁三星期,并须向事主赔偿1000元。裁判官同时判另外两人区及张各9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赔偿1000及及18000元予事主。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328
更新时间: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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