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人林震宇涉非礼表证成立 证人称见到裙子扬起露出内裤

2019-09-05 17:01

影评人林震宇(皮亚)。资料图片
影评人林震宇(皮亚)。资料图片

知名影评人林震宇涉于去年6月在尖沙嘴闹市街头拨起陌生女途人的裙子触及其私处,遭事主逮个正著。林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一项非礼罪,控方传召事主和另一名目击事发经过的男途人作供,辩方指当日警方以「投诉及滋扰案」处理事件时其并没有反对,质疑其不确定自己是否被非礼,事主并不同意,更称「肯定佢(林)摸到我底裤」。裁判官指两名证人均指出有非礼情况,裁定表面证供成立,并将案件押后至9月16日进行裁决,林选择不自辩,期间获准保释。

女事主X今于屏风后供称,她当日身穿连身牛仔短裙行经金巴利道时,林突从她右方超前,随即感到内裤近下体位置被摸,她随即拉住林衣领大叫非礼,并拿出手机拍摄被告及报警,惟林于混乱中向楼梯方向逃去。辩方指林左肩背著袋撞到X而非伸手非礼她,X称不同意。庭上亦播放由X拍摄约两分半钟的片段,林声称自己无辜,并表示:「我根本无做到,你咁嗌法!大佬!」

控方传召一名男途人上庭作供,他指当日乘车经过案发地点,并从左边车窗看到林从X右后方摸向臀部,使裙子扬起,露出整条内裤。

辩方于结案陈词时表示男途人清楚指出当时林非礼的位置是臀部,而X一直强调被摸的位置为私处,质疑双方证供的可信性,控方反驳指当时男途人与他们相隔约5米,基于距离问题有所误解实属正常。

笔名皮亚、现年46岁的作家林震宇被控于去年6月14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道非礼20馀岁的女事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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