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律政司回应法律界游行:检控与否无任何政治考虑

2019-08-07 16:31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资料图片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资料图片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和30名法律界选委,中午继6月后再次举行静默游行。律政司发声明回应指,检控人员一直恪守《基本法》第63条下的宪制责任,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处理所有检控工作,强调任何人士涉嫌违法,包括涉及暴力或破坏行为,检控与否的决定及有关控罪都会按照上述原则而作出,并没有任何政治考虑。

律政司表示,检控人员一直恪守《基本法》第63条下的宪制责任,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处理所有检控工作。《基本法》第63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就每宗案件作出检控与否的决定时,必须就所得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和专业的分析,并按《检控守则》行事,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强调任何人士涉嫌违法,包括涉及暴力或破坏行为,检控与否的决定及有关控罪都会按照上述原则而作出,并没有任何政治考虑。

律政司又指,所有案件的调查工作由执法机关负责。调查完毕后,执法机关有需要时才会交予律政司独立决定是否提出检控。就检控所需要的处理时间,这要视乎多项因素而定,例如执法机关进行调查所需的时间、证据的数量、案件性质及复杂程度等。

律政司司长、刑事检控专员及刑事检控科团队在进行检控工作时,一直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以维持司法公义。

声明又指,律政司司长和同事一直与法律界和争议解决界不同人士保持沟通,最近亦曾与界别代表举行多场会面,就社会现时情况及施政报告交流意见和建议,会继续联络界别其他人士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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