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仇家爆窃其寓所向对方淋泼通渠水 无业汉认罪判囚4年
2019-08-07 14:04
32岁无业汉寓所去年五月怀疑遭爆窃,同晚约见积怨多年的仇家寻仇,并向对方溅泼通渠水,惟终事败且被仇家友人制服在地。无业汉今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有意图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虽然被告被制服时受伤,身上多处有擦伤,和有脑出血和脑震荡等伤势,但法官认为犯罪者伤势不影响刑期,终判被告入狱4年。
辩方求情指,32岁被告杨家乐身世坎坷,父母离异后他一直被不同的寄养家庭和机构照顾,童年时没有感受过被爱或被照顾。被告案发时无业,但曾任运输工人月入1.6万元。被告有三案底,两项与毒品有关。
辩方续指被告因其身世,自幼与黑社会为伍,事主是其中一员。事主曾威胁被告交出保护费,否则爆窃他的寓所,因此被告见自己家的窗户被毁,便判断是事主所为。事主又曾两度向警方举报被告,两人关系犹如血海深仇。
案发去年5月29日晚上,被告怀疑寓所遭事主爆窃,要求对方到屯门田景邨公园理论。被告到埗后发现事主,同行的还有其馀三名友人,被告二话不说冲前并将手上的通渠水泼向事主,惟事主成功闪避,并与三友人合力将被告制服在地。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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