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20年前班主任报复 河南男子判刑1年半不服上诉
2019-07-10 14:50
河南一名男子因去年当街掌掴20年前的班主任被捕一案,今早在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他寻衅滋事罪,刑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他当庭表示上诉。
事发后,常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上月12日,在栾川县法院进行一审。常男的辩护律师在庭上为他作出无罪辩护,并主张是「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寻衅滋事」。而常男亦当庭向涉事教师张林致歉,并表示愿意提供经济补偿。
县人民法院今早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经法院审理认定他寻衅滋事罪,刑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被告人为发泄情绪、藉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駡、随意殴打老师张林,并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报导,严重影响张林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亦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男自首及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常男当庭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去年7月底,一名常姓男子于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变电站,用掌掴方式,殴打自己初中的班主任张老师,同行同学更为他拍下了短片。事后,常男大醉了一场,并告诉家人和朋友,通过这一次,他解开了在他心里「20年的结」,据称,他初中时期曾被张老师欧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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