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得直】 2次刑事审讯及2次上诉聆讯 律师团队费花近3千万

2019-06-26 11:28

Clare Montgomery(左)、余承章。资料图片
Clare Montgomery(左)、余承章。资料图片

曾荫权经历两次的刑事审讯及两次上诉聆讯,所付出四次的律师团队费用近3千万港元,17年1月3日在高院首度审讯时,曾荫权聘请「外援」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otomery出战,当时Montimery 以「友情价」600万元包打,连同资深大律师邓学勤,大律师陈政龙及律师行成员总额费用近1300万元,由于原审的陪审员未能就「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达成裁决,故陈官应控方要求下令案件重审,Monotomery在英国有另宗民事案件要处理,陈官不肯迁就辩方档期,故案件于同年9月26日作第二次审讯,并改由「本地姜」资深大律师余承章担任主帅,至于原有大律师陈政龙及金杜律师事务所继续为律师团队成员,而今次重审的律师费用亦高达1千多万港元。最终两次审讯的陪审团均未能就「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达成有效裁决。

再加上,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两次上诉律师费约600万。即花去的律师费近3千万元

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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