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林郑月娥:与台方商讨提出引渡部门 应再无修订空间
2019-05-31 22:51
政府昨日交代《逃犯条例》修订让步方案,当中包括港府只处理由引渡方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请求。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通过修例后是将责任交到台湾一方,若台方拒绝提出移交杀人案疑犯陈同佳,需要交代理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被问到,移交杀人疑犯应由台湾哪个部门提出请求,她未有明确答覆,仅称会与台湾当局商讨。她又称,提出新修订后,应该再没有可修订空间。
刘兆佳指,若港府点明与台方哪个部门接洽,将涉及麻烦政治问题。现时修改成由引渡方提出移交,在处理杀人案时,若台方拒绝移交,需要交代为何有港人在当地犯法,而香港愿意移交亦不接受。
有熟悉两岸和人权事务的台湾律师则指,两岸2009年由海协会和海基会代表,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但移交逃犯的需求在于执法部门,因此两岸实际处理移交逃犯时,会由台湾的法务部、内政部警政署,向内地的检察院、公安部提出要求及处理。
律师续指,北京未必接受港府与台湾中央机构接触,故不肯定相同处理方法是否适用于台港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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