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梁爱诗:外界误解多于实际 政府让步考虑现实
2019-05-31 15:10
政府昨日交代《逃犯条例》修订让步安排,包括将移交门槛提高至刑期7年或以上的最严重罪行、草拟6项措施包括无罪假定、公开审讯保障疑犯审讯时的人权等。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认为,部分外界意见是误解多于实际,又说政府让步是先易后难、考虑现实。
梁爱诗称,部分外界意见指,修例会影响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令商界撤资等说法,是误解多于实际。她指出,香港已与不同国家签订移交逃犯的协议,一直以来运作都很畅顺,个案式的移交未能做到,是因为现时法律上有漏洞,必须修改。
梁又表示,政府让步是先易后难、考虑现实。在很多人不能明白修例,又对修例有很多顾虑的情况下,落实大家接受的草案,重要过有完美的草案;又认为政府有听取商会等各界意见作出修订,已很足够,也处理市民大众的忧虑,看不到反对的理由,不认为修例是以匆匆忙忙的方式进行。
不过,对于政府剔除9项罪类,梁表示并不太切合她所想,但明白若果是为令大家接受而作岀修改,可以接受。至于将门槛提高至7年或以上,会否令法例可发挥的作用很有限,她认为需要一步一步来,到大家对制度有信心时,可再检视。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在电台节目说,认为将引渡的刑期门槛提升至7年是更加合理,现时本港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以上的案件,要在高等法院审讯,并会有陪审团裁决。相信大部分市民都会同意,在高院审讯的案件,可以作为引渡罪行的标准,而有陪审团亦提高了对被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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