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显伦指三权分立争论无谓
2020-10-15 07:15
社会早前就香港有无「三权分立」掀起一轮争议,其中特首林郑月娥认为香港的行政主导政治体制没有「三权分立」,惟大律师公会就批评林郑观点没有根据,与《基本法》相抵触。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近日与香港律师同行(Lawyers HK)对谈,组织在社交平台发布关于他对三权分立看法的短片。
烈显伦指,《基本法》第四章政治体制中,分别有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环节,它们都有着独立的权力。当中行政长官有两个独特角色,特首既是一个特区的首长,可以任命法官与裁判官、有解散立法会权力,亦拥有紧急权力,亦是政府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烈显伦认为,林郑指「司法独立和政府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三个架构亦可相互制衡」是正确的,反而有关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完成分立和没有紧密连系是一种误导,而适当的治理要求三个机关共同努力。
烈显伦又表示,若果要他选择哪一方观点正确,他会回答:「这是一场无谓的辩论(It is a sterile debate),因大律师公会无法理解行政长官试图传达的内容。」他并忠告大律师公会不要被「三权分立」的标签困住。
维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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