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14周产假 12月11日起生效

2020-10-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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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早前通过《2019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政府上周正式刊宪,宣布条例于今年十二月十一日起生效,增加法定产假由现时十周延至十四周,也将流产的定义,由「怀孕二十八个星期」更新为「怀孕二十四个星期」,又允许以到诊证明书,作为雇员就接受产前检查当日,有权获得疾病津贴的证明文件。劳顾会昨日讨论相关事宜,有委员指孕妇在十二月十一日分娩,就享有十四周产假,不过如果早一日诞下婴儿,就未受惠了。 

 值得留意的是,其他措施也以十二月十一日起计生效,包括「怀孕二十四个星期」的安排,之后会有更多不幸流产的女性雇员亦有权获得产假。此外,当日起孕妇作产检,只要是曾受专业训练人员所签发的到诊证明书,也会视为有权获得疾病津贴的证明文件。

  也有委员透露,发还产假薪酬筹备办事处已展开招标,预计今年内会有结果,并预料明年会投入服务,最快三月可处理发还申领产假补贴,相信雇主最开心听到这个消息了。

维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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