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High Tea|境外笋盘处处是假象
2021-11-02 12:00
消委会的建议是否多馀、不切实际?先看看数字,今年头八个月消委会接获的投诉达一百零六宗,较去年全年增加近九成。投诉主要涉及失实陈述,而在消委会分析现时香港市面的境外物业广告时,发现大部份由地产代理发出的传统和网上媒体广告,资讯混乱,例如同时标示不同货币,又没有陈述楼盘是否建成,亦没有发牌声明,更有以存疑的声称作饵诱,包括可以免息分期贷款、租金保证等等欠缺详细的陈述,目的旨在令消费者信以为真,以为境外真的笋盘处处。有很多购置境外物业的人穷一生的积蓄,不知就里被骗买错楼,出现这些情况,地产代理真的可以完全免责?政府真的可以袖手旁观?
地产代理可以自己不知海外楼盘的实况,胡乱推销,只求造成生意,赚取佣金,有人肆无忌惮发放失实、误导消息,因为这样做没有任何代价。只求搵快钱的人,最重要是成功促销,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毫无保障,这些消费者是身在香港,透过香港的代理去进行买卖,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地产代理都不应在出事后可以免责。
政府若认为境外物业问题起源自地产商,责任转至代理未必合理,这是一个扭曲的逻辑,如果这个想法成立,本地物业问题也可以是源自地产商,那么责任是否也不应转至地产代理?若如是,为何要规管本地物业销售的地产代理?为甚么要有发牌制度?
很多人置业,相信地产代理,因为相信代理不敢乱来,但原来很多人未必知道现行法例对售卖境外物业的代理有豁免牌照安排,这个豁免对消费者而言是一个最大的陷阱,政府不要以为现在的交易数目不高,有问题也不会变成一个危机,因此对消委会建议可以冷处理。香港人在境外置业有上升趋势,尤其是急于移民的消费者,可能会因代理求财而面对更多的置业陷阱。境外笋盘处处是假象,政府若不积极回应消委会建议,就是推卸责任!明知有问题而不监管,就难以服众!
黄丽君
原文刊于《头条日报》
原文刊于《头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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