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High Tea|特首要玩转文官制度吗?
2021-10-12 12:28
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提出按「能者居之」原则,检视公务员高层职位的选拔和聘任机制,她在周日的电视访问上进一步阐释她的想法,指出面对社会转变,政策局的公务员之首,即局内常任秘书长,属D8职级的公务员,以及属D6职级的部门首长等领导人员,需要破旧立新,突破思维,但她说不是人人有此能力,甚至有人不喜欢担当这些职位。然后她更提出一个「创新」的想法,声称日后选拔这些职位的过程要更开放,例如不计较申请者的职系,甚至可由行会成员、社会知名者进行遴选。她这个「创新」概念的确非常「创新」,是近乎玩转文官制度的「创新」!
在周日的电视访问前,林郑月娥已经在上周五向近百名部门首长、政策局常秘等等高层官员表明,她的公开招聘构思影响的职位,只涉及AO职系,其他职系不会有公开招聘之新安排。换言之,过去AO在晋升到首长级职位后,仕途可以上至D8职级,同时只会在AO职系内互相竞争、不会有外人加入的做法会有根本的改变。按林郑月娥的解说,其他专业职系的官员,都可以不需跟外人竞争,官拜至专业部门首长之位,但日后AO就再没有这种不需与其他职系同僚竞争最高领导职位的优势。
特首说以用人唯才为准则,无人可以有异议,但借用人为才之名而开放门户让外人加入公务员队伍的最高职级,是基于那种逻辑?让政府外的人才加入政府,难道不是已有安排?问责团队难道不是活生生的例子?不过,最令人疑惑的是,为何要将高级公务员的任命交给行政会议,以至社会知名人士去遴选?是甚么知名人士?是医生、律师、护士、建筑师、工程师、大学教授?还是那些我们经常听闻会去游说政府的大商家、小商人自己或是那些为他们工作的雇员?公务员的任命制度是真的可以这样搞的吗?这些公务员队伍以外的人又会否拣自己人入政府方便自己?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条,公务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资格、经验和才能予以任用和提升,「香港原有关于公务人员的招聘、雇用、考核……管理的制度……予以保留。」而第一百条也说明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员均可留用,其年资予以保留、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标准」。林郑月娥的「破旧立新」之法,有考虑过《基本法》内的条文规定吗?她在任期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提出在公务员团队内搞这种大变,所为何事呢?
黄丽君
原文刊于《头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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