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阿爷郁BNO公民权如箭在弦
2021-01-13 05:00
英国如果真是大仁大义,要帮助前殖民地子民,非洲国家苏丹比香港乱得多,更值得帮。苏丹在2019年初发生军事政变,当年6月3日,群众上街示威要求过渡军事委员会交出权力,军政府镇压,导致至少120人死亡,非洲联盟暂停苏丹会藉至今,苏丹这个4336万人口的前英国殖民地,比香港更值得帮。为何英国不提供一个移民计划给苏丹人? 难道支持民主要睇对方肤色和家产?
英国这个BNO移民计划,摆明趁乱浑水摸鱼,亦明显违反了1984年12月19日与中方互换的外交协定。当时中英签署《联合声明》之后,为了解决香港遗留下来的国籍问题,双方互换协定,英方承诺原本在港的英国的属土公民,在1997年7月1日之后,虽然不再是属土公民,但可以保留某种地位,使其可以继续使用联合王国签发的护照(即时之后的BNO),而不赋予在联合王国的居留权。英方亦特别指明,在1997年7月1日或以后出生者,将不得取得上述护照。
按中国的《国籍法》,本来就不承认双重国籍,香港回归中国,香港人回复中国人身份,理论上不可以同时拥有其他国籍,只能二者选一。但中国照顾香港人的特殊情况,采取一个容忍政策。而当时双方互换的协议,已明确地讲清楚BNO并不是一个有居留权的国籍身份,只是一个旅游证件。但英国如今不但让持有BNO的香港人居留6年后可以申请移民英国,同时容许其在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亦可以透过BNO计划归化英籍,这明显违反了1984年的中英协议。
如果阿爷按过去的做法,只会只眼开只眼闭,骂两句就算,说白了,就是一种「纸老虎式」的反应。正如阿爷今时不同往日了,过去处理香港问题用A政策,事事哑忍,结果没有取得好结果。如反其道而行,采取「非A」政策,即是会做以前人人叫他不要去做的事。套用到BNO问题上,如果说阿爷过去是光说不练,如今就会强硬反制。理论上,可以有三种反制方式:
一、取消持有BNO、甚至其他国籍者的「被选举权」。即是这些华藉的外国人仍然可以投票,只是不能参选。这种做法打击范围较细,BNO持有者仍然有居留权及投票权,只是取消了他们的选举权。好处是不需要改动《基本法》,修改本地法律就可以了,缺点是打击力较小。
二、如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所建议的,在指定的日期之后,划一把所有获取了外国国籍的港人都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同时放弃香港居留权及投票权。这个做法的好处是无论是BNO也好,其他国籍也罢,都划一处理,有统一性。但坏处是打击面很大,一个回应英国违约的行为,变得有点排外。
香港有很多已经移民回流的人士,他们可能是英籍、加籍、澳籍等等,他们的子女本来可以有中国国籍及香港居留权,但这样划一处理,会令他们也丧失了中国国籍,打击面比较大。
三、只针对未来透过BNO移民计划取得英国国籍的香港人,取消其中国国籍,这样做也要修改《基本法》。其坏处是没有统一性,对持有不同外国国籍的人士有区别对待,好处是打击面较细。
我认为聚焦于透过BNO计划取得英国籍的港人,取消其中国国籍的做法较有针对性。英国面对脱欧危机,摆明车马要藉著BNO计划吸金,中国只针对这个计划,特别是针对英国违反1984年双方协议,行动比较对焦,打击面也相对地细,传出的讯息也相当清楚:外国政府如果借种种小动作攻击中国的话,中国必会反制。
总的而言,阿爷反对英国BNO移民计划的行动,如箭在弦上,看来已不得不发了。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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