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中文科范文赏析|孟子〈鱼我所欲也〉 鱼与熊掌巧譬妙喻论本心
2024-02-02 14:00
孟子〈鱼我所欲也〉
【题解】
人们常说,做人要有本心。那么甚么是本心?羞恶之心,廉耻之心,就是本心,换一个说法,良心、良知,就是本心。人无本心,就会做出一些不知廉耻的事,就会苟且偷生,见利忘义。这是很平常的道理,但不是人人都能深刻领会且加以践行。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看到了这点,于是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强调「义」比生命更珍贵。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锺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作者介绍】
孟子(公元前372-289),名轲,邹国(今山东邹城)人。受业于子思之门,为孔子学说的嫡传,为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被后世尊为「亚圣」。他讲人性本善,提出仁爱的思想,主张行仁政,提倡「重义轻利」的价值观。有《孟子》一书,一般认为是他和弟子万章、公孙丑等共同著述而成。
【内容分析】
重义轻利 行走正道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是一篇论辩体散文。此作以「鱼」和「熊掌」设喻,阐明「义重于生」、「义重于利」的人生观。这里,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甚么是「义」。义不是甚么抽象的概念、空幻的大道理,义就是知廉耻,有羞恶之心,就是行正道,偏离了正道就是不义。
义说来似乎很容易,其实不然。一个人有没有义,要从他的所作所为来考察,而不是只凭他的言辞。一个人可以满口仁义道德、漂亮言语,却不见得是一个重义、走正道的人。
我们还是来看看孟子怎么说吧。
为了说明「义重于生」的道理,孟子首先用了一个很通俗的比喻,来说明义比生命更可贵。他说,鱼和熊掌都是我想要的,但在二者不能兼得时,宁愿要熊掌;同样,生命与义都是我所珍爱的,在二者不能并存时,我宁愿牺性生命。
由此,孟子顺理成章地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并循这个主旨展开三重申论。首先是论证义比生更宝贵︰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但有比生命更为我所重视的,所以我不能苟且偷生;死是我所厌恶的,但有比死更令我厌恶的,所以我不会贪生而避死。其次,从贪生怕死来看人的所为︰如果人没有甚么比生命更珍惜的,他就会为了保命而不择手段;如果没有甚么比死亡更让人厌恶的,那他就会做任何避免死亡的事。第三,从人的生死抉择来看义与不义︰做不义的事可保命,但有人不会去做;做不义的事可以避免一死,而有人不愿意去做,可见有比生命更值得珍惜的(义),也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不义)。重义之心,人皆有之,贤者与常人的区别在于,贤者能坚持到底,不丧失本心。
见利忘义 丧失本心
讲清楚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者接着以具体事例正面印证义重于生。
箪食豆羮,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有时候,一小筐饭、一碗汤,就可保住人的一条命。但是,如果是以呼喝的方式给予,那饥饿的路人都不会接受;以脚踢的粗鲁方式给予,乞丐也不屑于理会。由此可见,当人们把尊严,也就是义,看得比生命更珍贵时,宁愿饿死也不会吃「嗟来之食」。
接下来,文章通过不辨礼义而享万锺之禄的例子,阐明见利忘义即是丧失本心的表现。万锺之禄的好处自不待言,住华美大屋,有妻妾侍奉,还能得到受我恩惠的穷朋友感念。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倘以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取得,则为不义。文中对此作了一番对比且发出质问,过去宁死不接受的,今天为了住华美大屋,为了妻妾待奉,为了得到穷朋友的感恩戴德,都欣然受之。对此,作者诘问,这不是可以放弃的吗?且感慨地说︰此之谓失其本心。
人到了不知廉耻、没有羞恶之心时,怎不见利而忘义、迷失本性?这番诘问,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也不乏现实针对性。
【笔法】
气势磅礴 说理透彻
孟子胸有「浩然之气」,文章也气势磅礴,雄辩滔滔。他长于论辩,辞锋锐利,说理透彻。此作即体现了这些特点,思想精深,道理充足,言语发自肺腑,理直而气壮,义正而辞严。如文中以排比的句式,数说见利忘义者流的表现,一泻而下,气充意足,激越而峻急。善于取譬设喻,也是孟子的行文特点。此作以「鱼」和「熊掌」比喻「生」与「义」,一句「舍鱼而取熊掌」,便贴切地表现出「舍生取义」的道理,达到浅显易懂的效果。此外,采用对比手法,如生与义、舍生取义与贪生怕死、不吃嗟来之食与不义而享万锺之禄,充分论证义之于人生的重要意义,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生我所欲,义我所欲,有羞恶之心,始能行走正道、不失本心。
撰文:蔡益怀
笔名南山,暨南大学文艺学博士,作家、文学评论家,长年在专上学院任教「创意写作」及「中文写作」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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