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基本法测试 下轮4月中举行

2023-02-24 12:06

为拟任中小学或幼稚园学位教师职位而设的第4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将于4月16日举行。教育局指,今次测试供学位程度人士参加,申请者须持有学士学位,或于22/23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出任学位教师。倘申请人曾于当局为学位程度人士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将不获接受再次参加。

由23/24学年起,所有公营、直资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画的幼稚园,包括校长等新聘教师均须在测试及格,方可获考虑聘用。当局将于今学年举办5轮测试,下轮测试将于6月18日举行,供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成绩只适用于申请非学位教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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