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栏】法团校董会

2020-09-1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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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团校董会在八月最后的一天换届,学校赶急在换届后一星期内召开会议处理要务,但不能通过视像形式进行,校董必须亲抵校园,原因是议决后需要即时签署确认。熟知学校行政的人士,定会知道此「规矩」,但相信很多人都未必知晓校董会的功能和重要性。

基本上,校董会是相等于商业机构的董事局,必须对整个机构的发展方向、资源运用和人事管理,作出督导、审核、监察和决定;甚至亦需要面对法律诉讼,问责承担。不少人士常有错觉,认为校长至高无上,是最终的「话事人」;我当年担任老师时亦有此看法,同事间私底下亦以「老细」来作校长的「代号」!

法团校董会在学期初审阅学校的发展计画及资源运用的预算,在未得到校董审批前,校长和老师是不可以自行推展特别的计画和随意运用资源。当然,很多校监校董都信任校长,一般来说都不会作出刻意的阻挠,但会认真作出审批,因为他们需要守衞学校和学生的利益,担当监察和督导的责任。

近年社会上充斥着投诉文化,加上社会对很多议题都十分关注,例如歧视、私隐、版权等;由社会事件引伸的政治问题,令学校需要面对不少法律挑战。

除此之外,一所学校聘用了不少教师职工,故亦需要面对劳资纠纷和索偿个案。因此,校董会如今的责任和角色,实在不可与昔日同语了。

文初提及校董们在刚换届便须尽快会面开会,主因是需要法团校董会授权人事的聘任,确定学校人力资源得以保障;并议决签署文件支票的合法代表,藉以向银行提交记录以作更新,好让学校的运作不受影响,这足可体会其重要性。

麦耀光
作者为厂商会中学校长,从事中学教育工作逾三十载。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9月16日教育版专栏「校长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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