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口岸爆炸案」开审
2024-11-23 00:00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8名涉案男女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昨日高院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其中7名被告串谋策划明爱医院和罗湖港铁站的爆炸事件,另计划在同年3月于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放置炸弹;涉案女文员把炸弹放置到往罗湖列车车厢内,控方指炸弹在密闭环境中的威力与空旷环境有差别,若非遭清洁工发现,会造成严重伤亡。案件下周一续审。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
计划尚德停车场外放置炸弹
控方外聘大律师林芷莹昨读出开案陈词,指首7名被告串谋策划3次爆炸事件,包括明爱医院及罗湖港铁站的爆炸事件,他们又计划在2020年3月8日于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放置炸弹,惟案中被告在行动前一日已被警方拘捕。
控方指,涉案程式工程师张家俊在案中负责制造炸弹的遥控装置,并选择密码代号、透过Telegram机械人去引爆装置。
控方续指,2020年1月27日凌晨2时许,警署警长蔡伟强到明爱医院求诊,期间他听到男厕传来爆炸声及冒出白烟,他疏散人群后,进入厕所及用灭火筒扑熄火种,及后在厕格内发现碎片、玻璃瓶、电池和电线等。
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李嘉滨在1月25日前往大角咀日本城购买了6个玻璃瓶、1个煎锅、1个煲及1个铲等,其后前往宏创方1008室,后来再与吴一起前往宏创方503室,两人更携同一个装有怀疑炸药的煎锅;当时何卓为已经在503室内,李和吴在503室逗留4个小时后才离开。控方指3人当时在503室内制造炸弹,而何卓为自2019年6月起已租用503室,李也从2019年11月起租用1008室。同年3月7日,警方亦于单位内找到炸弹原料。
同年1月26日下午,李和张家俊前往503室及逗留约1小时;同夜,何卓为和杨再次进入503室,至近12时才离开。李在翌日凌晨与名为「罗师父」的男子一起前往明爱医院,李在男厕放下炸弹后离开。
罗湖站爆炸品事件中,港铁清洁工李瑞阳于同年2月2日下午,在往罗湖列车的尾卡车发现一个环保袋,她转交给港铁职员张伟荣,张伟荣发现内有一个4寸乘4寸的黑色物体,外有电线包裹及有红灯闪砾,于是报警交由警方处理。
闭路电视拍摄到,同年2月1日下午,何卓为、吴和周先后进入503室。翌日凌晨,何卓为与吴将炸弹带往枫树街男厕,及后两人返回宏创方;同日下午,杨从油塘住所出发,乘搭巴士到上水港铁站,她和一名身份不详的男子一起登上前往罗湖的列车,将炸弹放置于列车内,并于罗湖站出闸,但未几两人又重新入闸及乘搭港铁离开。
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指他于或约于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即向侦缉警员11632讹称住址为西营盘某单位。控方指,警方于同年3月7日拘捕李,李报称居于西营盘另一单位,意图阻挠警方在其住所内发现炸药原料。
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指他于或约于2020年3月7日,在九龙湾利基大厦A座某单位,企图制造爆炸品、即炸弹。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