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拟以「体系建设」 施展劣质劏房消失术

2024-09-23 00:00

议员期望《施政报告》可提出解决劏房具体措施,如订出防火、通风等标准,使其变成「可基本居住的地方」。
议员期望《施政报告》可提出解决劏房具体措施,如订出防火、通风等标准,使其变成「可基本居住的地方」。

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深入调研并提出处理劏房问题建议,小组今年8月向特首李家超提交报告,但李家超再指示小组一并考虑「新元素」,本月提交进一步研究结果。下月发表的《施政报告》将交代具体方案,就劏房面积、高度等订立最低标准,以及通风及衞生环境条件等,同时确保未来不再有劣质劏房出现。
议员冀订最低居住面积

消息人士表示,小组初步倾向就劏房设定最低面积,而非「人均最低面积」。至于特首提出的「新元素」,据知是希望做好劏房「体系建设」,长远提高及确保劏房的整体质素,特别是今次订立劏房的适切居住环境标准后,日后若有新劏房出现,进入市场的合规单位质素,必须比现时的更理想,确保未来不再有劣质劏房出现,因此要做好长远规划及监管制度。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委员梁文广期望,《施政报告》可提出解决劏房具体措施,如订出防火、通风等标准,使其变成「可基本居住的地方」。他指政府毋须一刀切处理全港所有劏房,但应先消灭劣质劏房。

他又指,现阶段政府有必要就劏房订立「最低居住面积」,如最少有9平方米,但不希望门槛过高,令基层流离失所,「实际指标不一定非9平方米不可,但底线是一定要有最低面积」。

工联会议员邓家彪认同,不倾向将「最低面积」定得太高,建议订为7平方米较稳妥,但要加入机制定期检视,「目前4至5成劏房户是单身人士,大部分人无资格申请过渡性房屋,现时也无政策安置他们,故不宜令劏房供应大减」。

至于缓冲期长短,梁文广估计当劏房标准揭盅后,必会出现一定数量的不达标劏房,当局难立即取缔,故应予缓冲期让业主作修正,「坊间租约普遍是一年生约、一年死约,且考虑到未来3年将有5万个过渡性房屋和简约公屋单位供应,应设3年缓冲期,以便有足够单位容纳受影响劏房居民」。
设缓冲期让业主作修正

立法方面,邓家彪指工作复杂,冀当局2026年初前向立法会提交法案。梁文广指,当劏房定出「适合居住」标准,需有足够替代方案,令无人因贫穷而被逼住在不适切居所后,「剩下的劏房可交由巿场调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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