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基强调新闻自由受保障

2024-08-30 00:00

李桂华指是次判决有助大众了解但凡具有煽动意图报道均属违法。
李桂华指是次判决有助大众了解但凡具有煽动意图报道均属违法。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我们非常尊重香港的新闻自由,法例上亦有所保障,所有记者如依事实报道任何事情,我觉得不会有任何限制新闻自由的情况出现。事实上,批评政府不是一件不可以的事,我们看到每日的新闻报道亦有不少是批评政府,当然要看批评政府的目的是甚么。涉嫌有犯罪的案件,一定要经过法庭、法官公平、公正审讯,有足够证据才可定罪,不是随便的。新闻自由,我们是非常尊重,非常重视,所以你所说的限制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庭外会见传媒时表示法官的裁决正好说明警方当日执法的理据和必要性;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说明这类的自由是有所规限,其中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宁、公共秩序、维持公共衞生或风化、或保障他人权利自由。
裁决肯定警方执法理据及必要性

李桂华回应会否调查或追究涉案博客时,表示要视乎博客当时有否煽动意图,再与律政司商量是否提控。被问到有人质疑本案影响或打压新闻自由时,李桂华回应亦指是次判决有助大众了解违法界线,但凡具有煽动意图报道均属违法,一般人可参阅《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或判词来理解。

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发声明指,「香港是法治社会,尊重法治精神是社会基本共识。《立场新闻》长期以媒体身份和所谓「新闻自由」为挡箭牌,在修例风波期间肆意抹黑和攻击中央及特区政府,煽动社会仇恨。法庭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裁定三名被告全部罪成,证据确凿,无可争议。」

本案无关新闻自由,而是违法和守法的问题。事实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明确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尤其是香港进入由治及兴新阶段,新闻自由在安全、稳定、法治的环境下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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