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田承认曾考虑 参与12.8行动
2024-07-11 00:00屠龙小队及吴智鸿团夥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50天审讯。被告李家田供称被捕后至第二次上庭才初次投诉警方,但未有透露投诉内容,警方信件显示相关调查因本案而暂停,待案件完结后再作处理;李另指曾有考虑过参加12月8日的行动,惟理解是不涉及炸弹,另又指出「屠龙小队」勇武的时候便会到处破坏。
李家田早前提到2020年6月11日被捕后录影会面内容是事实夹杂虚构。李家田于录影会面中曾表示与其他被告张铭裕及张俊富到荃湾仓库放下游行后衣物,又指前后两次前往均看见伸缩棍及避弹衣存放单位内。李于庭上承认有与张俊富及其他人士前往上址,亦有放下衣物,但称当日所指的「游行」是资料搜集。至于会面内提及看见伸缩棍及避弹衣存放单位内,李则称他只是根据从新闻中得知的资讯作答。
李未能解释「行山」多处细节
李家田确认第二次上庭时才初次投诉警方,返回法院羁押室后警察让他签署「簿仔」,法官张慧玲关注李与警察有否对话,李只回应与警方有一问一答,辩方随即呈上警方的信件,内容提到为免影响司法公正,暂停调查李的投诉,待案件完毕后再作处理,张官追问是否不需提及是甚么投诉?辩方回答「唔需要喇」。
早前李家田声称不知悉行山涉试枪和炸药,行山期间被告张铭裕两度着李「行远啲」。辩方问李,为何不向黄振强查问为何需要自己去行山,李称推断纯属行山,不想得罪黄便答应。辩方又问半夜三更行山不感到奇怪吗?李家田回答「行山」奇怪,「半夜三更」不奇怪,因为自己有行过夜山,但黄要求他行山是奇怪的,李另指当日没有人介绍被告吴智鸿、彭军壕等人给他认识。
认同辩方指破坏属「屠龙」作风
李家田续指行山途中,队伍曾两次停下,张铭裕均着李先离开队伍一段距离,需等张通知才再会合队伍。李没询问张铭裕为何叫他「行远啲」,辩方问及为何没询问,李称「我答唔到你点解无问」。张官亦关注李离开多远?李回答约5分钟路程,辩方又问有否听到5下枪响和和爆炸声,李表示没有。
辩方又指黄振强给予李家田的任务是查看吴智鸿是否有枪,李否认并指黄事后亦没有向他查问行山一事。辩方指,黄供称着张铭裕试枪当日拿取两支益力多份量的柴油予吴智鸿,李家田表示有看到张铭裕「拎嘢出嚟交畀人」,但对于辩方指吴称不需要后,张铭裕便把柴油倒掉的说法,李称没有印象。
经常示威前提取装备住安全屋
李家田称约2019年9月后开始问黄振强攞钱,相信总额不超过5000元,李知悉黄有金主,另看到「育龙」频道有提供泰国户口予人捐款,因此知道黄有泰国户口,但没有过问。辩方引述「灭龙」群组12月6日称包括「8号之后我哋使唔使避」及「其实我哋会做边个plan」等对话,问「屠龙小队」直至当日有没有共识确实于12月8日会实行甚么计划,李家田称没有。
李之后回应辩方指其有考虑过参加12月8日的行动,惟理解是不涉及炸弹。李亦指出黄振强未有提及该行动除「屠龙」外会参与的人,其透过「育龙」频道得悉行动亦会有其他勇武队伍「蜘蛛」、「闪灯」等参与。辩方又引述群组有人提到诱警后便「走得」,辩方问是否屠龙小队平日示威的行动,「勇武起嚟」便作破坏,然后被警察追赶,李确认指屠龙小队平日会这样做,辩方指屠龙小队过往于示威前到安全屋,前往仓库拿取装备物资是平常之事,李同意。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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