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马车」非礼8女性囚24星期
2024-06-15 00:00
非礼年轻女子小腿
去年11月29日,被告刘骏轩在天水围运动场内突然坐近14岁女童B及用普通话问路,其间刘用手摸B的大腿,有途人目击事件,上前问B是否认识刘,刘立即逃去。上述同日,在天水围T Town South某商店内,刘曾把物品掉在地上,拾起时藉机摸14岁女童A的右小腿。刘翌日被捕,但获法庭批出保释。
去年12月刘在天水围T Town South、俊宏轩商场及天泽邨等地,以相类似方式非礼16岁少女C、14岁女童E及14岁女童D;及在荃湾广场某百货公司内非礼18岁女子F及25岁女子G的小腿。至今年1月1日,刘再次在屯利街华都大道某店外非礼13岁女童H的腿部。翌日警方成功拘捕刘。
法庭早前为刘索取了精神及心理报告。当值律师指刘同意精神报告内容,但对于心理报告指其重犯机会非常高,刘并不同意,又指刘希望对案中事主表达歉意,他对犯案感到羞耻,亦已下定决心不再重犯。
案件编号:TMCC128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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