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动案8被告求情望减刑

2024-06-09 00:00

2019年11月大批示威者于理大一带及弥敦道投掷汽油弹。
2019年11月大批示威者于理大一带及弥敦道投掷汽油弹。

2019年11月理大发生暴动被警方封锁,逾千示威者在弥敦道投掷汽油弹。警方其后在围捕行动中拘捕213人,分17案处理。其中5人于案件开审前认暴动罪,3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昨于西九龙法院一并进行求情,辩方指有被告任救护员,义务到场协助伤者,另有被告被捕后始发现家人患上癌症,望法庭考虑酌情减刑。暂委法官梁嘉琪押后至6月22日判刑。

8人被控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5名认罪被告为区启泰、陈俊宇、陈建希、陈国庭及何家尧;陈力图、郑子峰、何颂贤被裁定罪成。

控方呈上同案213人中已接受判刑的被告刑期予梁官参考;辩方回应不赞成法庭参考未经上诉的同级法院判刑,指各人参与暴动动机、角色都是「千变万化」,认为过往判刑没有参考价值。
有被告自感不成熟「真心忏悔」

辩方随后求情提到,被告区启泰原本任职消防处救护员,事发前一晚当值期间听到有示威者在暴动中受伤,翌日便以义务急救员身份帮助伤者,虽然急救员出现在现场亦是鼓励暴动的一种形式,但被告非壮大声势,反之进行人道行为也可作适当减刑,另被告求情信中提到因本案已失去自己梦想职业;被告陈国庭被捕后发现父亲患上前列腺癌,望法庭考虑其父身体状况。辩方又表示本案幸好只得4名警员受伤,被告何家尧犯案时出于不成熟,已「真心忏悔」。

辩方续指,被告陈俊宇毕业后加入社福界,虽然时间不长,但亦对弱势社群有所贡献;被告陈建希被捕后仍修读飞机工程,完成学位,而且妹妹亦因暴动案被判囚,望法庭考虑父母的「心灵创伤」;辩方力陈被告陈力图和郑子峰情节轻微,另无证供显示被告何颂贤曾作暴力行为或长时间逗留现场。

案件编号:DCCC 4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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