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目否认虚报火警 总队目:睇错跳楼好难
2024-03-05 00:00
「揸紧车唔方便」留电话
被告刘浩殷(45岁,消防队目)现已被停职。
消防总队目(控制)梁迪嘉作供指,她曾向困𨋢及企跳案的报案人要求留下联络电话,惟第一位报案人回应指「唔方便」;而从庭上播放的录音中,第二则通话则称「我而家唔系好方便,揸紧车,麻烦你搵人过去」。
案发时驻守柴湾的高级消防队长庄圣辉作供指,接获企跳报案后,共出动了4辆消防车及25名消防人员,队伍搜索了商场、大厦外围等位置,又曾向保安查询,皆没有发现任何企跳人士。
他遂传送停止动员讯息,由于报案人没有留下联络电话及清晰的案发位置,案发前1小时内发生了几宗类似的怀疑虚报个案,而筲箕湾消防局又在前一晚收到有关消防局违例停泊的滋扰电话,遂把案件定性为恶意虚报。
庄另提及,他在当天凌晨12时03分处理了一宗虚报东区尤德医院有2级火警的事件,惟到场后没有发现火警,医院的控制室亦未见有任何火警钟误鸣的迹象。电讯盈科行政主任在庭上确认,被告的注册电话曾在案发当日凌晨12时曾3度致电至政府消防的内部紧急热线。
案件编号:ESCC2531/2023 记者 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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