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餐厅疑售猫狗肉 4越南人被渔护署起诉

2024-03-03 00:00

疑卖猫狗肉的单位外摆放大罐食油、铁煲、胶枱凳等。
疑卖猫狗肉的单位外摆放大罐食油、铁煲、胶枱凳等。

旺角上海街一间楼上无牌餐厅,上周四被渔护署、食环署及警方突击搜查,检获约35公斤怀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猫肉,事件中5名越南人被捕,分别是持行街纸人士及非法入境。渔护署昨日在Facebook专页发帖表示,署方经调查后以涉嫌违反《猫狗规例》(第167A章)落案起诉涉案的4名非华裔男女。

无牌餐厅位于上海街近快富街一唐楼楼上单位 调查显示,上址单位已营运约6个月,并只招待越南同乡。据了解,渔护署、食环署及警方在联合行动中,检获证物除怀疑猫狗肉外,亦包括越南语菜单、炊具及业务纪录。负责经营无牌餐厅的是一名50岁持行街纸越南籍男子,另有3名持行街纸的2男1女(16至43岁)则负责运送菜肴,经初步调查后,上述4人涉嫌「残酷对待动物」、「无牌经营食肆」、「违反逗留条件」等被拘捕。单位内另一名33岁越南籍男子则涉嫌「非法入境」被捕。人员在单位内检获约35公斤怀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猫肉,并已安排化验,现正等候结果。

渔护署表示,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或猫肉作食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同监禁6个月。同时,署方强调绝不容忍食狗肉或猫肉,必定会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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