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兜售狗肉图骗银行资料

2023-11-20 00:00

「玉鼎」发出两段帖文出售「香肉」,并附有一头狗只图画。
「玉鼎」发出两段帖文出售「香肉」,并附有一头狗只图画。

本港法例禁止买卖和食用猫狗,但有人涉嫌在网上公然兜售狗肉,并提供速递送货和货到付款服务,有关帖文被转载后,引起网民炮轰,促请当局介入调查。渔护署表示,近日网上巡查发现有网店刊登怀疑出售狗肉的广告帖文,已即时展开调查,并联络警方一同跟进。据悉,警方经初步调查,怀疑案中有案,有人涉嫌假装卖狗肉,从中骗取与其联络的网民的个人及银行资料,企图骗取户口钱财。

社交媒体Facebook专页「玉鼎」上周五发出两段帖文出售「香肉」,并贴上一头狗只的图画,并且写上「我们致力于提供新鲜、衞生的香肉,以满足您的需求。欢迎来试试我们的产品,体验独特的风味和食欲尽开的美食之旅。」帖文又指「香肉」价钱是两斤328元,每加一斤150元。

据了解,该专页于今年10月设立,没有详细交代网店详情,而第一个帖文原本写上「新鲜美味的狗肉」,后来怀疑收到太多网民投诉,其后改为「香肉」。据了解,有网民向「玉鼎」查询,对方回覆指是香港的食物批发商,又指「香肉」来自大陆农村自养,订货后一两天有货,可送往各区及货到付款。
「香肉」价钱两斤328元

问到香肉是否狗肉,发文者回覆「懂的自然懂」,又称可送货到香港各区。帖文被转载后,引来过千网民炮轰,但发文者似口出狂言:「多谢大家帮我分享畀更多人知道……想食PM我吧,其他人睇唔到。」

渔护署表示,在近日恒常网上巡查中,发现有网店刊登怀疑出售狗肉的广告帖文。渔护署人员已即时展开调查,并会联络警方一同跟进。渔护署正调查该网店的活动及帖文,蒐集证据,如证属实,会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

根据《猫狗规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渔护署强调,绝不容忍有关违法行为,必定会严格执法,严肃跟进所有违规行为。市民切勿购买猫狗肉,如发现怀疑违例销售情况,请致电1823举报。

立法会议员陈凯欣对网上有人公然兜售狗肉感到惊讶,形容是胆大包天,因为本港有法例禁止出售、宰杀及食用猫狗肉,但竟然有人公然挑战法例,认为非常过分,促请当局严惩违法者,若相关问题变得猖獗,政府可考虑增加刑罚,以起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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