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牛犬咬伤人 女狗主不服罚款上诉得直
2023-10-14 00:00
斗牛犬3年前在狗公园内情绪激动,咬伤一名男子的右手,女狗主被裁定动物咬人罪成,被判罚款5000元。女狗主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裁定女狗主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兼获6400元讼费。张官昨颁判词解释,女狗主案发时根本不在现场,当时斗牛犬的畜养人应是其男友,故事源于男友不当地将斗牛犬独留在涉案地区,裁定女狗主毋须为男友的过失负上法律责任。
张官认为虽然张是斗牛犬的登记畜养人,但男友当时与张一起带同两头狗只到狗公园,亦是管有或看管斗牛犬的人,即法例所指的「畜养人」之一,又提到男友是在行为能力上能恰当看管斗牛犬的畜养人。
男友不当独留狗只
张官指案发当时张已离开狗公园,男友便是斗牛犬的畜养人,须看管其狗只以免狗只咬伤其他狗只或其他人士,但男友并非本案被告人,认为控方未能证明张干犯本案罪行,故裁定张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张官分析指,本案源于男友不当地将斗牛犬独留在大犬区内,张毋须间接地为男友的过失负上法律责任。
张官在判词中特意指出,如家佣带领狗只外出时亦是狗只畜养人,若家佣让狗只咬伤他人,不在现场的狗只拥有人毋须为家佣的不当行为负责,但若狗只拥有人将狗只交予一名行为能力未能恰当看管该狗只的人,如年仅数岁的小童,当狗只咬伤他人时,拥有人则因未曾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狗只咬人,很大可能须负上责任。案件编号:HCMA15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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