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诱青年认贩毒 判囚3年

2023-09-15 00:00

被告陈强利诱导不懂法律的马姓青年承担贩毒罪责,法官指案件严重。
被告陈强利诱导不懂法律的马姓青年承担贩毒罪责,法官指案件严重。

25岁青年马家健因企图贩毒罪成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后才上诉得直,并揭发60岁师爷陈强利曾游说马一人承担罪责,让同案他人获释。陈强利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张洁宜昨判刑时指案件严重,虽无证据指被告是案中主脑,但他却担当重要角色,不止一次游说马认罪及准备文件让马签署,陈向马的父亲收取律师费,理应以马的利益为依归,陈却以提供法律意见为名,诱导马独承罪责,手法有别于其他案例,判处陈入狱3年。
被告陈强利承认于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马家健及其他人妨碍司法公正,即关于香港海关刑事一案件,虚假地表示洪智谦从没要求马家健收取包裹及陈述洪并不涉案。
犯案时间长达10个月

张官判刑时指,本案涉及一宗1100克可卡因的贩毒案,该案性质严重,最高可判监20年。被告犯案时间长达10个月,马曾表示自己对包裹藏毒不知情,被告却多次游说马认罪,坚持程度非常高。被告多次与马会面,并负责与马对话及准备文件,在案中积极参与及担当重要角色,诱导不懂法律的马承担罪责,相较一般案例中游说证人不作供,被告手法不能相提并论。

张官又引述被告称忘记犯案原因,却记得曾向马的父亲收取律师费,这并不合理。资料显示被告的律师行当时受雇于洪智谦,但被告受马父亲聘用,理应以马的利益为依归,被告没有依马指示行事,反而藉提供法律意见为名,诱导马承担罪责,显然被告以洪的利益为先,其行为较其他妨碍司法公正案件更严重。张官斥被告滥用法律工作者角色,误导马认罪,「行为严重打击公众对司法制度、司法公义的信心」。

虽然张官接纳辩方所指,洪没有受审及不能假设他犯罪,控方亦确认并非因为马认罪而没有起诉洪,本案对司法公正的实际影响相对低;但马由本来认罪到推翻认罪答辩,期间还柙约一年。张官基于案情严重,以判监4年半作为量刑起点,虽然被告过去有15项案底,但事隔已久及不类同,终判囚3年。

另外,虽然辩方求情称,马最终没有按陈给予的「讲稿」向海关补录口供;但张官认为这并非减刑因素,反而如果马根据讲稿作供,会增加案件严重性,除了被告认罪以外,再无减刑因素。

案情透露,马在2016年借住址给洪收包裹,但马不知包裹内藏毒品;两人后来被海关以贩毒罪拘控。被告多次到法院囚室会见马,提出「一招一放」、以马认罪换取释放洪,又称如果马一人承担刑责,案情严重性较轻,有机会轻判。

案件编号:DCCC 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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