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掷汽油弹候判 官质疑有幕后黑手

2023-09-13 00:00

事发当日有示威者掷汽油弹,警方事后进行调查。
事发当日有示威者掷汽油弹,警方事后进行调查。

2020年5月初,4名黑衣人在旺角弥敦道马路上投掷汽油弹及放置嵌有铁钉的胶水管。警方目击事发及上前追捕,拘捕当时15岁少年,并在他背包搜出汽油弹和7个空玻璃樽等。涉案少年昨于区域法院承认企图纵火、企图刑毁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共3罪。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因生母在2018年去世,误交损友才犯案;惟被告拒绝指证他人。法官陈广池指,被告如果感到后悔,便应指证误导他走上歪路的人;下令被告还柙至本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导所报告。

陈官指,被告年轻及无案底,却作出如此严重暴力行为,如非被告年轻,至少判监5年,又指「安全屋」较少见,被告无缘无故作出激进行为是非常可悲和可叹,尤其对于父母,养大子女后「无情情唔知点解出去冲」,质疑背后有人教唆、存在「幕后黑手」。
当自己无名英雄拒顶证

现年19岁被告赖卓丰,承认在2020年5月1日在界限街与弥敦道交界,企图用火损坏上址行车路;连同3名身份不详人士,企图损坏驶经上址的车辆轮胎;以及管有一个瓶口塞有白色毛巾碎片、内有230毫升液体的玻璃瓶、7个空玻璃瓶及2条嵌有铁钉的胶水管。他另涉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则获存档法庭。辩方大律师姚大华求情时,指被告过去一直奉公守法,母亲在2018年因病去世后,被告顿失方向、走上歪路及误交损友;被告已中学毕业,承诺在狱中改过自新,日后打算跟随舅父从事冷气维修行业。

案情指,当晚11时许,警员驾车沿旺角界限街驶至弥敦道交界,4名黑衣人突然在10米外出现及把嵌有铁钉的胶水管撒落在马路上,其中一人将汽油弹投在地上、造成爆炸。被告亦燃点汽油弹,投掷到界限街与弥敦道交界的车路上,引起爆炸。警方下车制服被告,他当时戴手套、穿黑色外套和黑色长裤,其背包外口袋发现一个樽口塞布、内有液体的玻璃樽,经政府化验师检验,证实液体为白电油,而该玻璃樽即为俗称的汽油弹;背包内另有7个空玻璃樽,被告右手边地上亦有1个打火机及两条插有铁钉的胶管,他身上另携有一条锁匙。

被告在警诫下称他是第一次这样做,是由一名为梁天乐的男子带领,他身上锁匙是属于大埔道景翠苑的「安全屋」。陈官一度质疑被告为何不顶证他人,指他不应「当自己无名英雄」、「唔通免费畀白粉你食,你唔指证佢,仲要多谢佢?」

案件编号:DCCC 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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