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前心理学家 诈骗银行囚30月

2023-08-29 00:00

女被告吴蔚珊酌情减刑后判囚30个月。
女被告吴蔚珊酌情减刑后判囚30个月。

51岁社署时任女临床心理学家,声称投资手袋生意亏损,3年间以虚报资料诈骗两间银行,共批出3笔共近478万元的按揭及私人贷款。她昨于区域法院承认3项欺诈罪,练锦鸿法官考虑到她现时已清还大部分贷款,酌情减刑后判囚30个月,并充公涉案犯罪得益23.8万元。
练官判刑时指,女被告吴蔚珊明显有计划犯案,涉案手法极为复杂,被告先后成立两间空壳公司,雇用专业人士协助,利用假文件骗取银行信任,来获批总数可观的贷款。被告在3年内连续干犯相类行为,严重损害香港的商业运作,而香港银行活动限制较宽松,被告则趁机滥用现行银行制度的漏洞,影响银行运作模式。

练官认为若普通人在饥寒交逼下以假文件诈骗银行借贷,勉强可说是求情理由,但被告与丈夫身为专业人士,一家中产,如安分守己自然丰衣足食,便不用面对如此债台高筑的下场,拒绝接纳此为求情理由。

辩方为被告求情时指,被告在社署任职临床心理学家时月薪7.6万元,辞职后今年4月自行开设了一间心理学中心,她与其任职机电工程署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的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则患有严重抑郁症。辩方解释她当初借贷是因为婚姻不美满,为了分散注意力转而投身做手袋生意,但最终生意失败告终又损失惨重,基于经济压力才犯下本案,而她现仍欠银行180万元未还。
辩指手袋生意失败

女被告吴蔚珊承认,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藉转按九龙湾淘大花园自置物业向大新申请按揭贷款,讹称淘大物业为自住而非租出,又指自己受雇于社署及其成立的公司任职销售经理,月入至少10万元,附上相关雇佣合约及薪俸结算书作证明,令大新相信被告所提交的资料及文件全属真确,批出257万元按揭贷款。被告把其中148万元提早还清购买物业的按揭贷款,物业升值后得益23.8万元。

她及后用类似手法,讹称自己在她开设的贸易公司任职销售经理,月入约18万元,令大新批出100万元私人贷款,又称她于其母亲开设的心理谘询服务公司任职顾问,月薪约32万元,令东亚批出119.88万元私人贷款,但 她从未曾从该些公司收取任何薪金。被告合共获批逾477.88万元的3笔贷款,现已结清两笔私人贷款,按揭贷款尚馀近180万元未还。

另一方面,被告与丈夫谢声德,以及机电署分判商陈子荣,早前被廉署起诉维持与公职薪俸不相称生活水平、贪污、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洗黑钱」等罪名。该案涉及机电署总值约9140万元小型工程合约,正待转介高等法院进行答辩。

案件编号:DCCC 5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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